学校简介: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1月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2021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滨州学院以航空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着力打造航空、化工等7大应用型专业群。其中,化工等4个专业群获批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9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3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有生态学等省级重点学科7个、拥有山东省工业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创新平台13个、5个山东省高校创新平台,其他市厅级创新平台36个。
学院简介:
化工与安全学院现有资源与环境(安全方向)硕士点,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能源化工、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安全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等6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100余人;在岗教工94名(7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省级教学名师3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25人),分属于分离与催化反应工程、材料设计与催化模拟、材料电化学制备与应用和工业装置安全与风险评价四个方向;建有山东省工业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实验室--功能导向材料设计与应用特色实验室、滨州市应用电化学重点实验室、滨州市轻合金资源高质量利用工程技术中心、滨州市化工过程安全重点实验室、滨州市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滨州市航空通用材料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7个,承担国家级项目10项,省部级项目60余项,横向课题80余项,军工项目1项,研究经费超过1500万元,完成技术成果鉴定10项,授权专利7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获各类科研奖励50余项;建有化学化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基地、滨州市化工产业实训基地等教学平台3个,承担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山东省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山东省骨干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省级一流课程建设和培育项目、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等标志性质量工程项目近30项。
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学科
安全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材料方向)
三、引进人才类型
(一)高层次人才
第一层次: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取得卓越成就的顶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第二层次: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第三层次: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国内外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第四层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大影响的青年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青年博士
具有良好的教育经历、较好的教学科研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A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
B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
C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具有优秀的发展潜力。
D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良好的学术成果,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引进人才待遇
(一)第一、二层次人才:提供丰厚的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待遇面议。
(二)第三层次人才:年薪50-120万元,安家费160-30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120-200万元、非实验学科40-60万元。
(三)第四层次人才:年薪20-50万元,安家费130-16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60-120万元、非实验学科20-30万元。
(四)青年博士:
A类: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B类:安家费45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C类:安家费35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D类: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注:航空类学科研究背景博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分别上浮10万元。
(五)引进的博士人才,三年内享受七级副教授“岗位绩效工资”。
(六)引进的A类博士可直接聘为校聘副教授。
(七)学校设置“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三类特聘岗位,岗位津贴每年15万元-100万元,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竞聘至相应岗位。
(八)引进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跨层级竞聘至高级岗位,达到学校直聘教授、副教授条件,可直聘教授、副教授。
(九)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十)依照滨州市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可连续三年享受滨州市生活补贴5000元/月(“双一流”建设、TOP200高校为7500元/月)。
(十一)引进人才配偶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的,按政策解决;属滨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滨州市原则上对口安置。
(十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就读滨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校协调滨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就读滨州学院附属小学,不受学区限制。
(十三)引进人才可根据滨州市政策拎包免费租住人才公寓,也可入住学校周转房。
(十四)引进人才在滨州市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十五)符合各级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十六)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享受相应免费健康查体等医疗保障待遇。
(十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滨州市200万元人才津贴。
(十八)引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和高技能人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和薪酬待遇。
(十九)全职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
联系人 :杨老师
电 话:0543-3196066
E-mail:yangzhongnian@126.com